- 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的通知
- 2022.07.19 6247
关于开展2021-2022学年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的通知
各有关系部:
为加强学校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,充分调动设备管理、使用单位和设备申购人、设备使用负责人、设备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落实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管理责任,持续提升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率,根据《厦门医学院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暂行办法(2022年修订版)》(〔2022〕实设6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,附件1)要求,学校将于2022年7月19日起组织开展2021-2022学年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自评
各有关系部要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对本系部2021-2022学年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、自评、总结,如实准确填报《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表(2022年修订版)》(附件2)和《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系部汇总表(2022年版)》(附件3),并于9月4日前,将附件2、附件3及自查自评总结报告纸质材料,经系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,连同电子版一起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。
二、专家评审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在系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进行核查评审,做出总体评价。请各系部按照《办法》要求提供专家评审所需的相关材料。
三、其他要求
拟列入使用情况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4,为落实大仪使用管理责任,请各系部落实仪器申购人、仪器使用负责人、仪器维护管理员名单。对于确因设备老化、性能下降、技术落后或其它特殊情况等原因不适宜列入年度评价范畴的,系部可填写《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列入XX年度使用情况评价申请表》(附件5),说明充分理由并经系部研究同意后,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审核,审核通过后可不列入年度评价。
请各系部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,根据《办法》规定,逾期不报按不合格处理。
联系人:庄玲萍 电话:6365069
附件:
1.厦门医学院大型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暂行办法(2022年修订版)
2.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评价表(2022年修订版)
3.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评价系部汇总表(2022年版)
4.拟列入使用情况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
5.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不列入XX年度使用情况评价申请表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
2022年7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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