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关于公布《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(2026年6月)》的通知
- 管理员 2026.06.18 1509
校本部各部门、各单位:
《厦门医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(2026年6月)》(见附件)经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,现予公布,于2026年6月22日起执行。原收费标准于6月22日废止。
根据学校开放共享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(2026年修订版)规定,面向校外用户的开放共享服务按标准全额结算,面向校内用户的开放共享服务按标准20%优惠结算。
各仪器管理单位应加强实验设备共享收费过程监管,做好开放共享设备的预约信息、开放规则、收费标准的更新工作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,均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,监督服务电话为: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:0592-6365069;
厦门医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
2026.6.18
//推荐
暂无内容